答:(1)登录山东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注册为平台仪器供给方会员;
(2)在线录入共享仪器信息,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发布后即可;
(3)使用财政资金新建或新购置科研设施与仪器,管理单位应自科研设施与仪器完成安装使用通过验收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申请纳入省仪器设备网开放共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