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1)凡政府财政资金建设和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均应对社会开放。鼓励非财政资金建设或购置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加入,实现开放共享。
(2)入网的科研设施包括公共试验平台、专用研究装置、公益基础设施等,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单台套价值一般在 10 万元(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