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章技术合同第二节技术开发合同第八百五十一条规定,技术开发合同是当事人之间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品种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的研究开发所订立的合同。
(1)技术开发合同包括委托开发合同和合作开发合同。
(2)技术开发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3)当事人之间就具有实用价值的科技成果实施转化订立的合同,参照适用技术开发合同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