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创新券的支持范围是供给方依托科研设施与仪器为使用方提供的科技创新服务,主要包括:
(1)研究开发服务。主要包括工业(产品)设计与服务、工艺设计与服务、集成电路设计、新产品与工艺合作研发、新技术委托开发、技术解决方案、中试及工程化开发服务等;
(2)检验检测服务。主要包括新产品检验、指标测试、新产品性能测试、标准系统定制、集成电路封装测试、委托分析、委托实验、机时共享服务等。
创新券不支持以下服务:
(1)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开展的强制检测、法定检测以及生产性常规检测、批量检测、产品质量抽检、环境检测等非科技创新活动;
(2)已列入各级各类科技计划(基金、专项)或其他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科技创新活动。(鲁科字〔2022〕123 号)